湖南商学院经管综合楼(含经管教学楼和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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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湖南商学院经管综合楼(含经管教学楼和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湘发改备案[2016]112号文、湘发改社会[2017]114号文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学校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学校自筹资金等。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湖南商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湖南商学院

  2.2 代建项目名称:湖南商学院经管综合楼(含经管教学楼和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湖南商学院南校区桐梓坡路地块。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湖南商学院经管教学楼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项目投资约7380万元;湖南商学院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投资约17144万元。

  2.5 代建范围:湖南商学院经管综合楼(含经管教学楼和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阶段性代建,详见招标文件。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24524万元(最终控制目标以省发改委所批准总投资概算扣除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费、勘察费等前期已经完成工作内容费用后的金额为准)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争创优质工程。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540日;竣工验收备案后 1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无。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 http://222.247.40.206:88/);

  3.3 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 具备 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4.2 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 15000万元以上的 房屋建筑 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4.3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4.1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4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拟任代建项目经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述标,述标顺序为开标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6 日至 2017年 4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在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6.2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报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具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格式见附件1-1。

  2)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 月26日10 时 3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价格信息市场,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公示)。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6.1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湖南商学院

  地址:长沙岳麓大道569号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8251、0731-88688224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室

  联系人:李先生、陈女士18684642630

  联系电话:0731-85160666、0731-85163777

  电子邮箱:3311464011@qq.com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或联合体)代理人,以本单位(或联合体)的名义参加 湖南商学院经管综合楼(含经管教学楼和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代建单位招标的投标报名。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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