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北校区西大门前坪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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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2017年06月12日

  长沙师范学院的北校区西大门前坪道路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7]003275号,委托代理编号:2969201706097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师范学院北校区西大门前坪道路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3275号

  3、采购项目编号:29692017060976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预算:687,178.53元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B021399-其他市政工程施工其他市政工程施工1栋687,178.5310,000

  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1长沙师范学院北校区西大门前坪道路工程符合现行国家建设维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合格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1、实施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2、实施地点:长沙师范学院北校区西大门前坪道路。

  3、 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款的60%,审计结算后支付到结算款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 供应商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涉及到所有的材料、设备、人工、运输装卸费、税费、检测费、保险费、售后服务、利润及其他明示或暗示的各项应有费用,还包括招标代理费用、交易场地费用的支付。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包1: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即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已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可不提供原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等原件单独密封开标当天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弃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0,000元。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19日 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长沙国际企业中心第7栋B单元B602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长沙师范学院

  地 址:长沙市经开区特立路9号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731-8403619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长沙国际企业中心第7栋B单元B602号

  联系人:谭小姐、胡先生 邮编:410000

  电 话:谭小姐、胡先生 传真:0731-84628722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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