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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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大学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4]12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华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乡二塘村;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745.5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计划总投资2400万元;

  2.4工期要求:工期为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招标范围:土建、装修、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1月-2017年6月)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5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中不得擅自变更,若须变更须征得业主同意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下午17:00时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南华大学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并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证、职称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一览表(盖单位公章)原件,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1月-2017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和学历证件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8)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证明(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1)、(2)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2)中的身份证、(3)、(4)、(5)、(6)、(7)、(8)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的要求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省外企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凭证、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以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中国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和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大学

  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734-8281905

  招 标 代 理: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话(传真):0734-82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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