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水位站生产业务用房、水位设施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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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化水位站生产业务用房、水位设施新建工程 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发改农【2015】11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水位站生产业务用房、水位设施新建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新化沿江大道风光带

  2.3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新化水位站生产业务用房一栋、水位设施新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施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2017年2月~2017年7月)及以上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证明及有效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为准,无查询网址的需提供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及联系人办公电话)。

  3.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至 2017 年 8 月 2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到 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座六楼621室)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路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3974940256

  招标代理: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6楼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贺女士 、肖女士

  电 话:0731-88153738 0731-88153772(传真)

  电子邮件:hntygs@163.com

  网 址:www.hntyxmgl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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