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河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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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家河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天发改基[2018]1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马家河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马家河学校规划小学学位数2160个,开设48个班;初中学位1800个,开设36个班。项目总建筑面积83596.28m2,地上建筑面积75120.03 m2,其中小学部地上面积为37721.26 m2,初中部地上面积为37296.77 m2,体育器材室面积为102.00 m2,地下车库面积为7988.61 m2,地下设备面积487.64 m2。(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项目的连廊和室外走廊(挑廊)的建筑面积按半面积计算,则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9175m2)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小学部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行政办公楼(与初中部共用)、食堂、体育馆、游泳馆(不含专用设备)、连廊及活动平台、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区内环形运动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初中部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食堂、体育馆、学生宿舍、连廊及活动平台、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区内环形运动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46181.29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6381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62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95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要求外,各相关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承包人必须确保在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初中部全部建设内容,并竣工交付;
    承包人必须确保在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整体竣工交付。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其中弱电工程和通风系统仅包括管线的预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企业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6.1项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编制本招标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1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 2018 年11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设计补偿费用: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补偿费人民币4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补偿费人民币2万元,其他未中标人不予发放设计补偿费。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
   
    联 系 人: 贺先生
   
    电 话:0731-22913144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13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1-2288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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