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宝盖镇城镇棚户区改扩建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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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宝盖镇城镇棚户区改扩建工程项目EPC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8】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衡南县宝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采购(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衡南县宝盖镇;
   
    2.2 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700万元,本次招标约16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的上限值为准);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平方公里(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改造总户数590户,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房屋改造,道路改造、雨污排水管网及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房屋改造:590户,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莲峰路改造:长1200m,宽12m;汉依路改造:长400m,宽10m;雨污排水管网2800m;绿化、亮化:绿化面积1800m,路灯80盏。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等)须具有相关注册专业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3月~2018年8月)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纪录。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均无在建工程;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7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应以施工单位牵头,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7.2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须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9日16时30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5.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招标人不别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且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或下载相关资料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南县宝盖镇人民政府
   
    地 址:衡南县宝盖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7575139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734-261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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