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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药品带量采购:乙肝药降价94% 药企有哭有笑
【字体选择: 】(2018/12/7 13: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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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有业内人士称,在没有确定回款方式的基础上,上述药企都存在很大的风险。另外有人担心,药价降幅太大,药品质量是否能够保证。

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以下简称4+7城市)。

12月6日,国家首次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谈判在上海举行。根据此前发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此次共有31个品种进入。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现场获得消息是正大天晴恩替卡韦降价超过90%,京新药业的氨氯地平以0.14元获得预中标资格。另有报道称,恒瑞医药的厄贝沙坦降价60%。

那么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是什么?推行国家集中采购的目的是什么?对老百姓来说有什么好处?

跟现行的集中采购有何区别?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表示,国家这次组织的集中采购主要是以完善带量采购方法换取更优惠的价格。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这种明确采购量的采购方法被称为带量采购,也是我国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争取达到的目标。

带量采购有三大优势:一是带量采购有确定的商品数量要求,买卖双方可以针对交易细节开展谈判。与不带量的集中采购相比,带量可以给药品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控制成本,从而可以给出更优惠的价格,让患者获得更多收益;二是可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带量的同时意味着该批量药品供应企业的确定性,并且确保采购结果落实。目前实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在招投标阶段缺乏明确的用量要求,中标并不意味着有销量,医院仍然具有自主选择权。因此企业可能要“二次公关”、医院可以“二次议价”,严重的会使中标结果形同虚设。实施带量采购则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消除灰色空间,因此意义重大;三是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完善。药品招投标中,评标专家主体是医生。在存在“二次议价”空间时,为寻求医院补偿的有效渠道,存在主观上预留价格空间以备再议的动机。消除“二次议价”空间,可以反过来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促进评标过程的规范化。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改专家魏子柠指出,带量采购是国际通行做法,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是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常用方法。实践证明,采购组织越集中,交易成本节约越明显,带量采购降价效果越明显。这一做法,在我国的香港地区也已经运用多年,目前在内地还处于起步阶段。2015年以来,有些地区进行了有益尝试。

能推动药品质优价廉吗?

以往的药品招标制度被广为诟病,其根源就在于只招不采、中标不带量,药价虚高空间难以有效压缩,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用不大。专家认为,实行带量采购,并以国家为单位进行集中采购,将加大议价能力,封堵药品流通灰色空间,使药价回到合理区间,老百姓有望用上价廉质优的药品。

消息人士表示,在昨日的招标会上,大部分企业对降价有预估,其中有一个企业降幅很大,但企业的人表情很好,应该是量可以达到他们预期,另有企业表示超出预期太多,原本以为降幅在30%左右,但结果超过50%;有的企业去了好几个人,当听到竞争对手降幅很大后立即有人离开现场迅速回去汇报情况。

注:上述表格引自医药经济报,价格仅供参考,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根据竞争企业不少于3家的降价40%,2家的降价20%,1家的降价10%的原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预计本次采购总额超过41亿元,16种药品采购额超过千万元,8种药品采购额过亿元,其中氯吡格雷口服和阿托伐他汀口服的预计采购总额最高,均为8亿元左右。

另接近谈判现场的人士描述称,若药品的竞争企业不少于3家,则每家企业派2人现场报价,低价者直接中选,若少于3家,则价格降幅排名前列者中选,排名靠后者需要参照竞争企业不少于3家的药品的平均降幅确定价格最低降幅。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数据,31个药品中,瑞舒伐他汀、氨氯地平和恩替卡韦3种药品的竞争企业为5家,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头孢呋辛等4种药品的竞争企业为4家,还有7种药品的竞争企业为3家,14种药品的竞争企业为2家,曲马多、氟比洛芬酯注射剂以及右美托咪定注射剂3种药品的竞争企业只有1家。

对企业影响如何?

在医药行业人士来看,企业如果不中标,将会影响公司产品在上述11个城市的销售。而中标,则意味着价格的大幅下降,而这也会影响产品的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如果杀价太多,国家医保局需要保证药品的采购量,从而保证企业的利益。如果这一政策真正落地实施,将大大压缩企业的销售费用等。”一位企业人士表示。

一位行业人士表示,在现行的医药营销模式下,医院才是终端出口。真正形成销售量,是不能忽略医院的。另外,有人士认为,如果该模式能降低企业营销成本,尤其是医院维护成本,那么医药代表整体将面临裁员。

有业内人士称,在没有确定回款方式的基础上,上述药企都存在很大的风险。另外有人担心,药价降幅太大,药品质量是否能够保证。

在多家研究机构来看,此事目前对企业的业绩影响有限。银河证券发布的报告认为,31个品种的采购金额约60亿元,占比全国药品总规模不到0.5%;采购量占比对应品种试点城市总量的30%-50%,占全国总量的10%-15%。低于此前市场预期的试点城市总量的60%至70%。一方面影响力度需待明确回款机制及带量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史上再严厉的招标降价也取决于产品竞争格局。

落地还需要配套什么措施?

如何将国家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落到实处?专家认为,需要“三医”联动,同步配套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并鼓励药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药品质量,推动合理药价形成。

带量采购堵住了“二次议价”、回扣空间,明确承诺的市场用量将是竞争性的,将深刻触及“以药补医”机制,直接触动药企和医疗机构的利益。目前,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已取消了药品加成,政府补助须跟上,医疗服务价格也须调整到位。科学补偿机制的建立直接影响到带量采购的落实。从以往的实践来看,集中采购的管理能力、运行环节还需不断提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采购过程中资金链条有待理顺,回款难问题有待解决。

此外,药品集中采购是药价形成的一环。药品价格改革涉及医保基金、医药企业、患者、医疗机构、医生等各方利益的深刻调整,属于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需要综合推动,才能形成合理药价。比如医保支付方式需改革,探索按病种付费、病组付费等方式,以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合理补偿机制,倒逼合理药价;利用信息化公开药价信息,以及用药、采购信息,更好地监管药品使用、医保花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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