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2018年月湖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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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区2018年月湖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经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2018】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2018年月湖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1.2建设单位: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1.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开发改【2018】193号文;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1.6项目概况:开福区2018年月湖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经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2018】193号文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月湖安置小区一、二期的78栋房屋范围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排水系统疏浚改造、道路地坪提质、交通组织优化、绿化提质、配套设施完善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500万元。

  1.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1.8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中标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单项总投资不少于2700万元的综合提质工程入围设计业绩(入围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2.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4 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3.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3.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7 月 8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 3 日9:00时(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开福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开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55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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