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鹿原镇西塘林业生产道路和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字体选择: 】(2021/1/14)
关键词:钢材 钢铁 钢材网 钢铁网 湖南钢材 湖南钢铁
炎陵县鹿原镇西塘林业生产道路和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鹿原镇西塘林业生产道路和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审【2020】7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炎陵县鹿原镇西塘林业生产道路和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炎陵县鹿原镇西塘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分二部分。一是林业生产道路工程。新修并硬化西塘大屋至杨家及邬家支线道路3679米,路基宽6米,路面宽4.5米。浆砌防护墙405米,排水沟1103.7米。敷设圆管涵81.5米,盖板涵19.4米。二是供水工程。在洣水河修建一个取水点。新建一、二、三级泵房各一个,建筑面积95.2平方米,结构为简易板房。修建二个蓄水池,总容量200立方米。敷设供水管 3195米,其中DE200钢丝网骨架PE管1378米,DN200无缝钢管820米,DN150无缝钢管997米,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2.7.1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等;
2.7.2施工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工程测量、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3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的全部相关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和运输、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7.1项要求。
3.5类似业绩:不作资格条件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承诺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担保承诺。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 2021年01月15日09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9.设计补偿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1-2623611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炎陵县065县道
联系人:唐鹏
电 话:13873345633
招标代理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炎陵县霞阳镇坎坪路樟树下(鑫海天酒店小巷进600米)
联 系 人:谭丽平、林莉琴、陈林晶
联系电话:0731-22956998
天贸钢铁网免责声明:
天贸钢铁网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除原创外,有部分资讯从网络等媒体收集而来,版权归原作者及媒体网站所有,天贸钢铁网力求保存原有的版权信息并尽可能注明来源;部分因为操作上的原因可能已将原有信息丢失,敬请原作者谅解,如果您对天贸钢铁网所载文章及作品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通知天贸钢铁网,天贸钢铁网将立即予以删除,同时向您表示歉意!本信息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