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塞乡捞箕小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字体选择: 】(2018/1/19)
关键词:钢材 钢铁 钢材网 钢铁网 湖南钢材 湖南钢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塞乡捞箕小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益资发改招核[2018] 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资阳区张家塞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塞乡捞箕小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

  2.3 规 模:道路全长5.490km,总投资约395.22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张家塞乡捞箕小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道路全长5.490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 02 月 08 日 14:00 (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5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1 月 19 日起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售后不退。

  6.3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01月 28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2 月08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7-426182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4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10.5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0.6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及施工环境,投标人须于2018年01月21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前先与招标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项(本项目踏勘负责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15973709908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阳区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59737099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迎春南路176号

  联 系 人:杨玲

  电 话:13055106103

本信息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部分内容摘自互联网,如果给您造成不便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相关文章】